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并就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这是新中国建国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首次就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做出安排部署,文件出台前的决策规格之高,前所未有。这是我国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战略之一。
酝酿起草历经3年
《意见》的酝酿起草经历了3年时间,其间经过多次调研、试点和前期政策的制定。文件内容丰富、周全,各项配套政策均通盘考虑。
《瞭望新闻周刊》采访了解到,《意见》的前期酝酿早在2003年就已开始。2003年12月在北京召开的全国人才工作会议,首次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列入国家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
当年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决定做好高技能人才培养和人才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同时启动实施了“三年五十万新技师培养计划”。按照这一培养计划,从2004年到2006年,我国将在制造业、服务业及有关行业技能含量较高的职业中,实施50万新技师培养计划,紧密结合市场需求,加快培养一批企业急需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人才,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型人才,并以此推动技能人才队伍的整体建设,带动各类高、中、初级技能人员梯次发展。目前这一计划已经培养新技师28万人。
2004年6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选择了34家具有代表性的中央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参加试点的企业职工总数占中央企业的40%以上,目前已建立了一套符合企业实际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
2005年,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将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列为当年的工作重点,决定研究制定《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为高技能人才工作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自2005年3月开始,在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的直接领导下,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司(局)际协调小组11个成员单位组成联合调研组,分赴黑龙江、山东、江苏、陕西等8省市就高技能人才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同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还在46个城市对高技能人才状况进行了抽样调查。在专题调研和抽样调查的基础上,形成了《意见》草稿。
此后,《意见》多次征求高技能人才工作司(局)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意见,并最终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回首《意见》的出台过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感慨道,这一文件的决策规格之高,前所未有,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技能人才的高度重视以及对做好这项工作的殷切期望。
高技能人才供不应求
高技能人才,是指生产、运输和服务等领域,一线的从业者中熟练掌握专门知识和技术,具备精湛的操作技能,并在工作实践中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的操作性难题的人员。在大力倡导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时代背景之下,更多更快地培训高技能人才,被视为我国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战略举措。
与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需求相比,我国高技能人才队伍现状还很不适应,不少地区和行业出现了技能劳动者特别是高技能人才供不应求的现象,已严重阻碍了经济持续发展。
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课题组公布了两份调研报告,分别对我国的“民工荒”和“技工荒”现象进行了深入调查。作为《关于技工短缺的调研报告》的主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莫荣,对我国高技能人才的短缺深感忧虑。他说,目前全国技术工人供不应求的局面普遍存在,各技术等级的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上都处于供不应求的状况。在制造业发达的地区,技术工人尤其是高级技能人才的短缺状况更加严重。
据调查,“十五”期间,广东省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缺口约120万人;未来3年,上海市每年高级技工缺口约1.8万人;根据2003年底的调查,在有“技能人才大本营”之称的东北老工业基地,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占技术工人的比重也明显偏低,辽宁为8.8%,吉林为7.1%,黑龙江为6.1%。即使在装备制造业实力雄厚的上海,此比例也只有9.4%。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调查分析表明,我国高技能人才工作存在的问题集中在5个方面:一是高技能人才数量短缺,结构不合理,难以适应企业结构调整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目前,全国技术技能劳动者有8720万人,占全国城镇从业人员的32.9%。在技术技能劳动者中,技师和高级技师为360万人,仅占技能劳动者总量的4%,而企业需求是14%,相差10个百分点。特别在制造、加工、建筑、能源、环保等产业和信息通信、航空航天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高技能人才严重短缺,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阻碍产业升级的“瓶颈”。
二是高技能人才年龄老化,存在断档。据2001年有关部门对2000多家国有企业抽样调查显示,企业技师、高级技师年龄偏高,46岁以上的占40%多,青年高级技能人才严重短缺。随着老一代高技能人才的逐渐退休,许多企业原本就奇缺的高技能人才将后继乏人,有的已经出现断档。
三是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不健全,没有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目前,全国有300多所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以及部分高职院校在承担后备高技能人才培养任务。但由于政府投入不足,办学经费紧张,导致学校培养能力有限,实训设备设施老化。加上毕业生待遇不能得到很好落实等原因,难以在短期内迅速培养出大批高技能人才。从企业来看,一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后,存在着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忽视职工培训,其职工培训责任主体的作用没有得到很好发挥。
四是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不健全,高技能人才成长的社会氛围尚未真正形成。尽管已有不少企业开始意识到高技能人才的重要性,但尚未形成鼓励技能劳动者提高技术业务水平的机制,“干部”和“工人”之间的身份差别依然存在,高技能人才与管理、技术人员之间收入悬殊比较普遍。地位不高,待遇偏低,严重影响了高技能人才作用的进一步发挥,国有企业技能人才流失现象时有发生。
五是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投入严重不足。一方面,企业培训经费难以落实,能按规定足额提取职教经费的企业数量不多,用于一线职工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培训的更少;另一方面,各级政府对高技能人才工作投入严重不足,造成教材开发、师资培养等基础工作严重滞后。
高技能人才培养将驶入快车道
随着《意见》的公布以及各项配套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更适合高技能人才培养和发展的机制、体制以及社会导向将逐步形成,我国的高技能人才工作即将步入快车道。
劳动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副司长张斌将《意见》的基本内容,概括为“一个指导思想,一个工作目标,两项基本任务,五大措施,九方面政策”。
一个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以职业能力建设为核心,更新观念,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高技能人才资源开发和配置的基础作用,健全完善企业培养、选拔、使用、激励高技能人才的工作体系,形成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带动技能劳动者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和发展壮大。
一个工作目标是:到“十一五”末,高级技工(职业资格三级)水平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5%以上,其中,技师、高级技师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5%以上,并带动中、初级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力争到2020年,使我国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形成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格局。
两项基本任务:一是加快培养一大批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高技能人才。二是建立培养体系完善、评价和使用机制科学、激励和保障措施健全的高技能人才工作新机制,逐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比例结构基本合理的格局。
五大措施包括:完善以企业行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互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立完善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高技能人才考核评价、竞赛选拔和技术交流机制;建立高技能人才岗位使用和表彰激励机制,激发高技能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完善高技能人才合理流动和社会保障机制,提高高技能人才配置和保障水平;加大对高技能人才各项工作的资金投入。
九方面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在技能培养方面,健全完善以企业行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互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在考核评价、竞赛选拔和技术交流方面,建立完善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高技能人才考核评价、竞赛选拔和技术交流机制;在岗位使用和表彰激励方面,建立高技能人才岗位使用和表彰激励机制,激发高技能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在合理流动和社会保障方面,完善高技能人才合理流动和社会保障机制,提高高技能人才配置和保障水平;在资金投入方面,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渠道筹措的高技能人才投入机制;在基础工作方面,加强高技能人才相关理论研究,加快高技能人才法制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