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株洲市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择优、面试、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一)全市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45名,按照缺编原则分配至全市14个消防中队担负灭火救援任务。
(二)支队司令部作战指挥中心招聘接警调度员2名,办公室招聘消防文员1名。
(三)支队政治处招聘消防文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消防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身体条件符合职位要求。
(四)政府专职消防员:主要从事执勤备战相关工作,身高165厘米以上,限男性,年龄在18至25周岁、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职业院校的汽修、驾驶、水电、厨师、新闻、摄影、计算机、信通和文体等相关专业人才可适当放宽。持有B2以上机动车驾驶证的同志年龄可以放宽至30周岁。
(五)接警调度员:主要从事接警调度相关工作,身高160厘米以上,限女性,年龄在25周岁以下,普通话标准,能听懂当地方言,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六)消防文员:主要从事新闻写作、消防内勤等工作,身高160厘米以上,限女性,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及office办公软件,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从事新闻媒体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七)无违法犯罪记录,信用记录良好。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9月27日至2018年10月27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株洲市消防支队五楼多专办(地址:株洲市芦淞区太子路519号)或各县市(区)消防大队填写株洲市消防支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三)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填写株洲市消防支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提供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片8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当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纪录证明,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四)报名咨询:28492837。
五、相关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正式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由等级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等构成。工资待遇根据岗位划分确定为3020元,每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后,每年定期增资50元,试用期为1个月。
(二)政府文员,正式聘用的消防文员每月工资由等级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等构成。工资待遇根据岗位划分确定为2320元,每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后,每年定期增资50元,试用期为1个月。
(三)工作表现优秀者,按程序选拔任命岗位职务,并享受相应的岗位津贴。中队长、副中队长、队长助理、班长、文书、副班长、驾驶员岗位的每月工资分别增发2000元、1500元、1000元、600元、600元、400元、200元岗位补贴。
(四)市消防支队统一为录用人员购买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住房公积金等相关社会保险,但国家政策规定社会保险中个人应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五)录用人员统一由市消防支队免费发放服装,单位免费提供就餐。
(六)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每月休息不少于8天,工作时间满一年,可以享受年假。
六、面试和体能测试
(一)面试
1.内容:面试内容分为报考人的自身情况、求职动机、职业规划等方面。
2.地点:市消防支队或各县市区消防大队。
3.考试对象: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
4.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二)体能测试
1.内容:体能测试内容为俯卧撑、立定跳远、100M、1500M跑,报考人员自带运动服、运动鞋;
2.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3.考试对象:政府专职消防员。
七、体检
面试、体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有本人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按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一)体检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二)地
点:由市消防支队和各县(市)区消防大队统一组织应聘人员到当地医院参加体检。
(三)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凡不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考生,一律不聘用。
八、公示与录用
体检结束后,市消防支队将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九、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消防支队负责解释。
株洲市消防支队
2018年9月28日